一、合同特殊条款:1****局因租赁区域功能规划或业务调整,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出租方、管理方提前书面通知承租方,则可终止合同,承租方需配合搬离场地,且出租方、管理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2.合同期间,出租方、承租方及管理方均有权提前90日书面通知对方无责解除合同。二、以上房源按现状出租,无装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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