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绩溪县2024年度城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绩溪县发展改革委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绩溪县2024年度城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改审批【2023】392号;
1.4 招标人: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 资金来源:政府性;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绩溪县2024年度城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JXX-GC-GK-2024502;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JXX-GC-GK-2024502001;
2.5 建设地点:绩溪县城区市政管养范围内;
2.6 合同估算价:4,500,000.00元;
2.7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项目包括4个方面内容,(1)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对城区市政管养范围内主次干道范围内人行道、路牙、沥青及混凝土路面维修;雨污水井及检查井清淤、井盖更换;城区桥梁、公共停车场及雨污水管网等设施运行维修维护;防汛排涝、雨雪冰冻及台风天气抢修抢险等应急工作;(2)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包括城区市政道路隔离护栏设置及维修、标识制作维修、标线施划、养护修补等工作;(3)路灯设施包括城区市政管养范围内的约7000盏路灯、变压器、控制箱及电缆线维修、零星路灯安装等;(4)市政设施养护巡查等。;
2.9 项目类别:施工;
2.10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调整至本项目。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3.7 其他要求: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 号文要求,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8 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否。□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31日09时00分。
1.1 项目名称:绩溪县2024年度城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绩溪县发展改革委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绩溪县2024年度城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改审批【2023】392号;
1.4 招标人: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5 资金来源:政府性;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绩溪县2024年度城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JXX-GC-GK-2024502;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JXX-GC-GK-2024502001;
2.5 建设地点:绩溪县城区市政管养范围内;
2.6 合同估算价:4,500,000.00元;
2.7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项目包括4个方面内容,(1)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对城区市政管养范围内主次干道范围内人行道、路牙、沥青及混凝土路面维修;雨污水井及检查井清淤、井盖更换;城区桥梁、公共停车场及雨污水管网等设施运行维修维护;防汛排涝、雨雪冰冻及台风天气抢修抢险等应急工作;(2)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包括城区市政道路隔离护栏设置及维修、标识制作维修、标线施划、养护修补等工作;(3)路灯设施包括城区市政管养范围内的约7000盏路灯、变压器、控制箱及电缆线维修、零星路灯安装等;(4)市政设施养护巡查等。;
2.9 项目类别:施工;
2.10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调整至本项目。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3.7 其他要求: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 号文要求,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8 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否。□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1月3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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