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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火车站交通枢纽(南枢纽)电梯及自动扶梯工程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4-01-09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丰台火车站交通枢纽(南枢纽)电梯及自动扶梯工程(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 FSH0X240010 )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台火车站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函 ( 京发改(前期)【2019】23号 ) ),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单位为    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请登录)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    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供货、安装、调试等相关内容。
    招标暂估金额:      20947640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丰台区 丰台区孟家村
    其它说明:   无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为制造商的,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无机房客梯A级、曳引式货梯C级及以上、自动扶梯B级及以上(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新)资质,近 3 年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电梯供货及安装(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2、申请人为代理商的,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新)资质,近 3 年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电梯供货及安装(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货物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采购货物制造商应具备相应资质,拟采购货物的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2)申请人应提供采购货物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4)其他要求: / 。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时间:    2024-01-11 09:00:00 - 2024-01-16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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