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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输油气分公司2024年生产类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本项目所需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德宏输油气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德宏输油气分公司2024年管道类监理服务项目。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对2024年德宏输油气分公司实施项目所需监理服务进行招标。中标单位作为2024年德宏输油气分公司实施项目中单项监理费未达到依法招标限额的项目监理服务单位。
资金落实情况:框架内各类项目资金列入2024年相应投资、财务成本预算等相关费用中,最终项目资金落实以投资计划、财务预算下达为准。
2.3 招标范围:2024年德宏输油气分公司实施项目(包括投资项目和维修项目)中监理服务单项费用控制价未达到依法招标限额的监理服务,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理,具体项目内容及服务数量由招标人根据项目计划情况确定,招标人不作承诺。涉及项目分布在德宏输油气分公司辖区(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德宏州、保山市、大理州、丽江市等地)。
本项目完成招标签订合同后,在进行具体项目委托时,项目管理科室要重新复核中标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满足资质要求的方可委托。
2.4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标包)。
2.5招标控制价:本招标项目监理服务费按照《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及相关费用计价依据(试用)》有关规定计算收费标准为控制价(增值税税率按6%计,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 。
2.5.1 报价方式与合同签订:报价要求报下浮率(下浮率大于等于0),结算时按照《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其他费用及相关费用计价依据(试用)》有关规定计算收费标准计取后再按下浮率下浮。
2.5.2 合同金额:本次招标属于框架招标,按150万元(合同预估金额)签订合同(其中:成品油管道业务50万元,与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德宏输油气分公司签订合同;油气管道业务100万元,与国家管网集团西南油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德宏输油气分公司签订合同)。如该项目有多个中标人,合同金额按评标综合得分加权分配(即A中标人合同金额=项目合同金额*(A中标人得分/各中标人得分之和))。但招标人有权根据各中标单位现场监理组织力量及监理人员调整其监理委托数量及金额,将监理调配至进度、质量均满足要求的其他中标人,以提高德宏输油气分公司生产项目现场监理质量,招标人对中标人承揽项目数量和金额不做承诺。
2.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已委托项目跨年实施完成,则该项服务期限以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
2.1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数量不少于2名,且应具有化工石油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每名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个输油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或输油气管道维修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能够证明项目验收合格的资料(具体形式不限),且能够体现出总监理工程师为负责人的证明材料(具体形式不限);
2.2 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2020年7月至今连续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代替)
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输油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维修项目”监理服务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能够证明项目验收合格的资料(具体形式不限)。
*4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扫描件,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其投标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其投标被否决。
*5、其他要求
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投标,不允许分包。
*6、承诺要求
投标人应承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未发生以下情况或失信行为:
(1)发生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环境事件。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或相关消费措施;
(4)被法院或其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判定为违法分包、转包、违规用工,以及因其他分包及用工情况产生施工合同诉讼或劳动纠纷,并被法院判为败诉。
(5)类似项目因不当履约被项目单位处以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
(6)投标人需承诺,若中标,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更换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在其它项目任职。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7.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2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被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7.5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7.6被国家管网集团或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
7.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 年01月9日18:00:00至 2024 年01月1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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