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宜良县分公司邮件运输外包项目。
3、采购项目实施地点(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内容及需求: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宜良县分公司邮件运输外包项目,本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1名备选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根据综合评估情况可以采取续签,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6、本次磋商不划分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通用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1.3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磋商前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库进行审核,并提交给磋商小组)。
2.1.4供应商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
2.1.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1.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关于停止与员工经办企业发生交易的通知》(中国邮政〔2022〕274号)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
2.2专业资格条件
2.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城市限行时段通行证》复印件,注:如至响应截止时间前还未取得《城市限行时段通行证》,需提供承诺书。
2.2.2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输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2.2.3车辆和驾驶员要求:
2.2.3.1供应商须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含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6年(含6年)以内,必须为标准箱式货车,密封性完好,不得漏雨。
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具有三年及以上的驾驶经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无偷、换货物案底。
2.2.3.2公司自有厢式运输车辆至少1台,趟车运输车型主要为 1-3吨厢式货车及依维柯(含同等车型)。至少配备5名驾驶人员,提供符合项目运输要求的车辆详情表和驾驶人员明细表。
2.2.4若总部未在宜良,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在项目所在地派驻固定工作人员,便于业务运输工作统筹安排和协调支撑,保障业务运输稳定、高效运行。【提供承诺书】
2.2.5供应商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2.2.6供应商提供2021年或2022年道路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证明,道路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定等级均达到AA或AAA。【提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官网查阅打印页面或运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采购项目实施地点(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内容及需求: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宜良县分公司邮件运输外包项目,本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1名备选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5、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根据综合评估情况可以采取续签,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6、本次磋商不划分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通用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1.3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磋商前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库进行审核,并提交给磋商小组)。
2.1.4供应商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
2.1.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1.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关于停止与员工经办企业发生交易的通知》(中国邮政〔2022〕274号)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
2.2专业资格条件
2.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城市限行时段通行证》复印件,注:如至响应截止时间前还未取得《城市限行时段通行证》,需提供承诺书。
2.2.2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输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2.2.3车辆和驾驶员要求:
2.2.3.1供应商须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含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6年(含6年)以内,必须为标准箱式货车,密封性完好,不得漏雨。
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与所驾车型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具有三年及以上的驾驶经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无偷、换货物案底。
2.2.3.2公司自有厢式运输车辆至少1台,趟车运输车型主要为 1-3吨厢式货车及依维柯(含同等车型)。至少配备5名驾驶人员,提供符合项目运输要求的车辆详情表和驾驶人员明细表。
2.2.4若总部未在宜良,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在项目所在地派驻固定工作人员,便于业务运输工作统筹安排和协调支撑,保障业务运输稳定、高效运行。【提供承诺书】
2.2.5供应商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运输业绩。
2.2.6供应商提供2021年或2022年道路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证明,道路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定等级均达到AA或AAA。【提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官网查阅打印页面或运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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