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2023年普通业务单式类物资协议供货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审批,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省邮政”或“买方”)及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省速递”或“买方”)计划采购普通业务单式类物资共339款,年度预估采购金额约319.97万元/年(不含税),361.57万元/年(含税,税率按13%计算)。需求概况见《第三部分 项目实施要求》。
2.2 合同期限:3年,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项目实施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投标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注: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3.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3.4投标人须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
【注: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广东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负面行为)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投标人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9日-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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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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