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KCFW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项目五华区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消纳场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昆明市五华区城市管理局。本项目为《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版)》规定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现由采购人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本项目的实施单位。
2.项目概况
2.1服务内容:(1)根据昆政办[2016]44 号内容要求,对弃渣消纳场,调拨点企业按各职能部门要求向昆明市五华区城市管理局提供相关技术报告及备案进行查验,给出客观的查验报告。(2)协助检查消纳场、调拨现场,按照项目前期技术报告《项目施工设计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安全评价报告》、《水士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报告中所设计的对策措施的实施情况和现场建设情况进行对比,对存在的问题提供现场照片、录像。书面检查报告(工作频次:对在运行企业实行一周一查,对初验结束或停工企业实行一月一查,全年共49 次,每次巡场 3-4 个企业)。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3服务地点:昆明市五华区;
2.4服务期限:1年;
2.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采购预算:36.00万元;
2.8标包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合同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2022年任意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份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3.5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安全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地质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安全评价师执业资格;
(3)其他项目组人员不少于三人,均需具有中级(含) 以上职称;
3.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至2024年01月09日16时00分至2024年01月 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5.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 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项目五华区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消纳场安全技术服务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昆明市五华区城市管理局。本项目为《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版)》规定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现由采购人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本项目的实施单位。
2.项目概况
2.1服务内容:(1)根据昆政办[2016]44 号内容要求,对弃渣消纳场,调拨点企业按各职能部门要求向昆明市五华区城市管理局提供相关技术报告及备案进行查验,给出客观的查验报告。(2)协助检查消纳场、调拨现场,按照项目前期技术报告《项目施工设计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安全评价报告》、《水士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报告中所设计的对策措施的实施情况和现场建设情况进行对比,对存在的问题提供现场照片、录像。书面检查报告(工作频次:对在运行企业实行一周一查,对初验结束或停工企业实行一月一查,全年共49 次,每次巡场 3-4 个企业)。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3服务地点:昆明市五华区;
2.4服务期限:1年;
2.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采购预算:36.00万元;
2.8标包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合同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2022年任意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份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3.5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安全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地质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安全评价师执业资格;
(3)其他项目组人员不少于三人,均需具有中级(含) 以上职称;
3.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至2024年01月09日16时00分至2024年01月 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5.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 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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