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阜新高新开发区食品加工聚集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已经由辽宁省·阜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备案。以阜高管经发统发{2023}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新经济开发区城建经营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阜新高新开发区食品加工聚集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高林台河截污干管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新建污水管径为D1000,污水管线全长2763.32米,新建现浇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49座。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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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期要求:2024年04月01日 开工至 2025年10月31日 竣工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CA锁;2.建造师注册证书;3.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7.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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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1.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01日 0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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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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