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信息协同系统工程(编号:GQTGC202309001E)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R勘察、R设计、R采购、R施工、R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采用EPC招标,新建1座3000m3高炉,配套信息协同系统工程。
2.3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8个月);(指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到具备各系统投入正常运行的工期,包括采购工期、施工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2.4 招标范围:(1)3号高炉配套办公、视频、语音网络系统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
(2)云桌面办公系统、视频管理系统、语音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服务器及存储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
(3)3号高炉实时画面系统、炼铁大数据平台的设计、采购、开发、调试。
(4)3号高炉本体、炉顶、水处理、矿焦槽、供料、炉前PLC控制系统程序及HMI画面的开发及调试,操作手册编制。
(5)两套铁水罐加盖电池供电系统的设计、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平板车由招标方提供。
注:详细内容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钢铁企业信息化及自动化建设管理相关经验。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及相关设计经验。
3.2.3项目经理:具有钢铁企业信息化及自动化建设管理相关经验。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钢铁企业炼铁工序内项目安全管理相关经验。
3.3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单位有2项钢铁行业不低于300万及以上信息化或自动化建设项目业绩,业绩证明以合同复印件有效证明文件计算业绩合同或者技术协议中必须体现该项目的内容,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提供的业绩应真实,如出现有业绩造假或非同类业绩冒充的,经核实后将作为否决投标人依据。
3.5 信誉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信息协同系统工程(编号:GQTGC202309001E)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R勘察、R设计、R采购、R施工、R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采用EPC招标,新建1座3000m3高炉,配套信息协同系统工程。
2.3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8个月);(指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到具备各系统投入正常运行的工期,包括采购工期、施工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2.4 招标范围:(1)3号高炉配套办公、视频、语音网络系统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
(2)云桌面办公系统、视频管理系统、语音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服务器及存储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
(3)3号高炉实时画面系统、炼铁大数据平台的设计、采购、开发、调试。
(4)3号高炉本体、炉顶、水处理、矿焦槽、供料、炉前PLC控制系统程序及HMI画面的开发及调试,操作手册编制。
(5)两套铁水罐加盖电池供电系统的设计、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平板车由招标方提供。
注:详细内容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钢铁企业信息化及自动化建设管理相关经验。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及相关设计经验。
3.2.3项目经理:具有钢铁企业信息化及自动化建设管理相关经验。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钢铁企业炼铁工序内项目安全管理相关经验。
3.3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单位有2项钢铁行业不低于300万及以上信息化或自动化建设项目业绩,业绩证明以合同复印件有效证明文件计算业绩合同或者技术协议中必须体现该项目的内容,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提供的业绩应真实,如出现有业绩造假或非同类业绩冒充的,经核实后将作为否决投标人依据。
3.5 信誉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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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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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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