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根据市金融业务部提交的立项(台邮分外包立项〔2023〕24号)以及市分公司总经理会议纪要、省公司采购批复〔2024〕1号,本次项目拟启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及下属各县市分公司2024年金融大堂引导外包服务的采购;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的金融大堂引导服务外包台席数量共计160个,其中本级48个,临海27个,温岭18个,仙居28个,天台11个,三门15个,玉环13个。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1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1275万元(含税人民币):
注:具体采购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取数口径:以招标人经支局(所)经理、综合柜员双角色签字确认的网点考勤表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因业务发展需要就外包网点进行增减,但须提早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及时调整。
(二)服务期限:1年,合同到期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再续签1年(续签工作由合同甲方在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三)服务地址:详见合同附件2:金融网点清单
常规服务时间:每天8:00-11:30,12:30-17:00(11:30-12:30为午餐休息时间,期间如有走访按“1-2班内陪同走访”计)。
(四)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服装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报价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五)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及下属县市各分公司。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大堂引导服务业绩(提供明确标的物的合同复印件)。
四、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 .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月9日9:00:00至2024年1月15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1.1、项目概况:根据市金融业务部提交的立项(台邮分外包立项〔2023〕24号)以及市分公司总经理会议纪要、省公司采购批复〔2024〕1号,本次项目拟启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及下属各县市分公司2024年金融大堂引导外包服务的采购;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的金融大堂引导服务外包台席数量共计160个,其中本级48个,临海27个,温岭18个,仙居28个,天台11个,三门15个,玉环13个。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1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1275万元(含税人民币):
| 标包号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台席要求 | *最高限价(含税) | 预计采购量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金额(万元) | 评分权重% | 增值税率 |
| 1 | 1-1 | 大堂引导服务 | 一、服务范围: 1、网点营业期间的大堂引导服务工作。 2、网点陪同走访。 二、服务要求: 1、一类网点服务人网点大堂员不得少于 1人,二类营业网点服务人员引导服务外包不得少于 2人。 2、供应商须确保各营业网点在服务时间内每个网点相应人员配备到位。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1:金融代理网点外包岗位职责、作业流程及作业规范。 三、具体网点明细见附件2: 金融网点清单(可根据实际调整)。 |
在班内走访时间剔除后,超过8小时按8小时计算,单月服务超过180小时的网点按180小时结算 | ≤28.04元/小时 | 160 | 969.1 | 90 | 6% |
| 1-2 | 班内陪同走访(大堂引导基础上增加部分) | 按小时计算,陪同班内走访在大堂引导服务费基础上增11.74元/小时 预计60小时/月 | ≤11.74元/小时 | 160 | 135.3 | 5 | |||
| 1-3 | 班后陪同走访 | 按小时计算,班后陪同走访按42.26元/小时 预计21小时/月 | ≤42.26元/小时 | 160 | 170.4 | 5 |
(二)服务期限:1年,合同到期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再续签1年(续签工作由合同甲方在本单位采购权限内根据采购流程规定进行)。
(三)服务地址:详见合同附件2:金融网点清单
常规服务时间:每天8:00-11:30,12:30-17:00(11:30-12:30为午餐休息时间,期间如有走访按“1-2班内陪同走访”计)。
(四)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税费、人工费、服装费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若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报价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五)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及下属县市各分公司。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二、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大堂引导服务业绩(提供明确标的物的合同复印件)。
四、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 .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七、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月9日9:00:00至2024年1月15日17:00: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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