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6家运营管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机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为做好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6家运营管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集团研究决定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对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6家运营管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并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共对16家运营管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招标,16个项目分别为:(1)原交发集团郑州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2)原交发集团少洛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3)原交发集团濮阳分公司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4)原交发集团航空港分公司处长经济责任审计;(5)原高发公司郑州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6)原高发公司郑新黄河大桥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原高发公司郑新黄河大桥分公司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7)原高发公司桃花峪黄河大桥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8)原高发公司安新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9)原高发公司开封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10)原高发公司商丘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11)原高发公司周口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12)原高发公司驿阳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13)原高发公司禹登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14)湖南岳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15)原高发淮信分公司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16)原高发公司南阳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
2.2本次招标范围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6家运营管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共分16个标段,其标段划分见下表:
注:1、本项目合同期内不调价。
2、审计依据: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以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审计准则的要求以及其他有关工程审计、财务审计有关规定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2.3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如因项目需要经双方协商适当延长服务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2 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2个标段同时投标,最多只允许中2个标段。
3.3 投标人对不同标段投标时,项目负责人和其他拟派人员不得重复。
注:(投标人对本批项目投标时须符合3.2项、3.3项要求,否则所有标段投标均被否决)
3.4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曾经因提供虚假资料等原因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的情况;没有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工商、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的情况。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6日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1.招标条件
为做好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6家运营管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集团研究决定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对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6家运营管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并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共对16家运营管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招标,16个项目分别为:(1)原交发集团郑州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2)原交发集团少洛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3)原交发集团濮阳分公司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4)原交发集团航空港分公司处长经济责任审计;(5)原高发公司郑州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6)原高发公司郑新黄河大桥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原高发公司郑新黄河大桥分公司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7)原高发公司桃花峪黄河大桥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8)原高发公司安新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9)原高发公司开封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10)原高发公司商丘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11)原高发公司周口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12)原高发公司驿阳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13)原高发公司禹登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14)湖南岳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15)原高发淮信分公司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16)原高发公司南阳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
2.2本次招标范围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6家运营管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机构,共分16个标段,其标段划分见下表:
|
标段号 |
审计项目 |
任期 |
年限 |
主要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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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SJ-1 |
原交发集团郑州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 |
2021.2--2023.12 |
3年 |
依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审计主要包括以下重点审计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集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2)发展规划战略的制定、执行及效果情况,有关目标任务(考核目标和预算执行)完成情况; (3)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4)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5)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资金收支情况,风险管控情况,对所属单位的监管情况,境外资产管理情况及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如有); (6)在经济活动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 (7)以往审计、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8)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对经营业绩和考核目标实现以及业务管控、规范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的事项; (9)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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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SJ-2 |
原交发集团少洛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 |
2021.4--2023.12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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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SJ-3 |
原交发集团濮阳分公司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 |
2022.9--2023.12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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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SJ-4 |
原交发集团航空港分公司处长经济责任审计 |
2016.3--2023.12 |
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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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SJ-5 |
原高发公司郑州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 |
2019.1--2023.12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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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SJ-6 |
原高发公司郑新黄河大桥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 |
2019.1--2022.12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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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高发公司郑新黄河大桥分公司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 |
2023.1--2023.12 |
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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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SJ-7 |
原高发公司桃花峪黄河大桥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 |
2019.1--2023.12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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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SJ-8 |
原高发公司安新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 |
2019.1--2023.12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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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SJ-9 |
原高发公司开封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 |
2019.1--2023.12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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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SJ-10 |
原高发公司商丘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 |
2017.9--2023.12 |
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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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SJ-11 |
原高发公司周口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 |
2018.7--2023.12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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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SJ-12 |
原高发公司驿阳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 |
2018.7--2023.12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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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SJ-13 |
原高发公司禹登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 |
2019.1--2023.12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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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SJ-14 |
湖南岳常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 |
2018.12-2023.12 |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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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SJ-15 |
原高发淮信分公司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
2020.12--2023.9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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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SJ-16 |
原高发公司南阳分公司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 |
2021.7--2024.10 |
3年 |
2、审计依据: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以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审计准则的要求以及其他有关工程审计、财务审计有关规定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2.3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如因项目需要经双方协商适当延长服务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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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请登录)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合伙企业(不含分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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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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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且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5年及以上。年龄不超过55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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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拟派人员 |
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3.3 投标人对不同标段投标时,项目负责人和其他拟派人员不得重复。
注:(投标人对本批项目投标时须符合3.2项、3.3项要求,否则所有标段投标均被否决)
3.4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曾经因提供虚假资料等原因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的情况;没有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工商、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的情况。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6日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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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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