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汾河南道定向安置房项目(润海雅苑)小区红线外排水配套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925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告;B.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开标前半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件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四)本项目须配备:项目经理 1 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由投标人提供社保证明及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六)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磋商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925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告;B.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开标前半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件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四)本项目须配备:项目经理 1 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并由投标人提供社保证明及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六)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磋商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8日 至 2024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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