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高新区属公办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3AGGWZ00142)补疑公告如下:
1、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商务评分标准人员证书: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人社部门(含下属单位)颁发二级及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3.拟派保安主管中具有人社部门(含下属单位)颁发的保安员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
事实依据:国家人社部于2021年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进行了改革。根据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保安员证由公安部及相关机构颁发,而非人社部门颁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证书,改为第三方机构颁发,报人社部门备案,不再由人社部颁发。故市场上现存人社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证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有限,该评审要求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法律依据: 《招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请求:质疑事项1建议修改为“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3.拟派保安主管中具有保安员证书得2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高新区属公办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pdf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