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为方便沙溪镇小额工程施工,根据新政办法【2018】77号“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经新昌县沙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决定对新昌县沙溪镇人民政府2024-2025年度小额(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发包,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本项目为新昌县沙溪镇人民政府2024-2025年度小额(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包括新昌县沙溪镇所有单位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本项目小额工程范围按新政发【2018】77号文件确定,包括镇所辖村的村级项目,合同期间如有政策调整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2.2 入围单位数量为5家。发包人将依法组建发包小组,若有效竞包人在6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入围企业5家。不足6家,重新发包。具体施工项目由新昌县沙溪镇人民政府确定。
2.3 让利范围:竞包人必须在8%—12%(含上、下限,步长0.1%)有效范围内让利,否则否决其竞包。
2.4 工程建设地点为:新昌县沙溪镇。
2.5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在单个施工合同另行确定。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竞包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发包要求竞包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有效期内。拟任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本次发包 不接受 联合体竞包。
4.发包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发包会议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上午9:30时。
为方便沙溪镇小额工程施工,根据新政办法【2018】77号“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昌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经新昌县沙溪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决定对新昌县沙溪镇人民政府2024-2025年度小额(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发包,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本项目为新昌县沙溪镇人民政府2024-2025年度小额(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包括新昌县沙溪镇所有单位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本项目小额工程范围按新政发【2018】77号文件确定,包括镇所辖村的村级项目,合同期间如有政策调整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2.2 入围单位数量为5家。发包人将依法组建发包小组,若有效竞包人在6家及以上,通过评审入围企业5家。不足6家,重新发包。具体施工项目由新昌县沙溪镇人民政府确定。
2.3 让利范围:竞包人必须在8%—12%(含上、下限,步长0.1%)有效范围内让利,否则否决其竞包。
2.4 工程建设地点为:新昌县沙溪镇。
2.5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在单个施工合同另行确定。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竞包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发包要求竞包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有效期内。拟任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本次发包 不接受 联合体竞包。
4.发包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发包会议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上午9: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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