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按采购人要求履约交付使用。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处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备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 磋商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响应供应商可在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7∶30前购买
(五) 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地点:2024年1月22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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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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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宁都县城区博生路及周边支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广场路)劳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86834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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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设定最高控制价为868348.57元。 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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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按采购人要求履约交付使用。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处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备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 磋商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响应供应商可在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7∶30前购买
(五) 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地点:2024年1月22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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