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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荔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01月第二次物资类(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8 收藏项目
1.采购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建莆田荔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福建莆田荔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
见附件1:项目采购需求清单。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设有分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应答的,需提供总公司相应资格证书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分公司相应业绩证明)。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答人被国家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人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4)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
(6)对于接受代理商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的,将予以否决。
(7)所应答产品应满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2018年修订版)》(国家电网设备〔2018〕979号)的相关规定要求,同时作为现场交接验收通过的必要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三、国家电网设备〔2018〕979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的通知”。若有出台新的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3.2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见附件1:项目采购需求清单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采购文件。
5.谈判时间:[2024年01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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