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节日氛围营造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对城区太平河南北路(南路石柏大街至团结桥、北路海山大街至团结桥)、北斗路(景观大街-石柏大街)、向阳大街(站前街-玉石路)、镇宁路(石柏大街-西门)、景观大街(北斗路-太平河桥)、新康路(海山大街-翠屏大街)、石柏大街(和平路-北斗路)道路两侧主要树木悬挂灯笼等;城区主要节点位置如市政广场、海山公园、石柏公园、鹿源广场进行亮化、广场及主要树木、绿篱安装LED彩色变换网灯,树木包饰金布悬挂小灯笼串等,在市政广场和海山公园主入口设置大型造型灯箱。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部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3.3 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09 00:00至2024-01-15 23: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节日氛围营造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对城区太平河南北路(南路石柏大街至团结桥、北路海山大街至团结桥)、北斗路(景观大街-石柏大街)、向阳大街(站前街-玉石路)、镇宁路(石柏大街-西门)、景观大街(北斗路-太平河桥)、新康路(海山大街-翠屏大街)、石柏大街(和平路-北斗路)道路两侧主要树木悬挂灯笼等;城区主要节点位置如市政广场、海山公园、石柏公园、鹿源广场进行亮化、广场及主要树木、绿篱安装LED彩色变换网灯,树木包饰金布悬挂小灯笼串等,在市政广场和海山公园主入口设置大型造型灯箱。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部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3.3 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09 00:00至2024-01-15 23: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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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2024年节日氛围营造工程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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