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邮区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济南邮件处理中心翻板(盘)式分拣机租赁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纸质化并行招投标。
一、项目名称:济南邮件处理中心翻板(盘)式分拣机租赁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SDSX-2024-001
三、项目概述:济南邮件处理中心(进口场地)日均需处理轻薄件、异形件、收容件等约7.9万件,全部手工处理,效率低、分拣深度浅、断点多、质量差、成本高,为解决上述问题,拟在二楼增配翻盘分拣机一套,预计设计120格口,设计处理效率为9000件/小时。拟采用租赁方式,租期三年。
四、招标内容:租赁翻盘分拣机一套,格口120,设计处理效率为9000件/小时,租赁期3年,总预算162万元。详细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162 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技术和售后服务等方面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包含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如代理商投标,须取得生产厂家唯一授权;
3.投标人2022年-2023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100万元以上或年租赁业绩50万元以上,须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发票复印件盖章、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须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
6.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年租赁费用的5%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缴付金额,缴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如到期仍未缴足保证金的,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合同期(租赁期)满后,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考核项等费用后,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供应商(不计利息)。须提供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1.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12.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13.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
14.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01月09日至2024年01月14 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济南邮件处理中心翻板(盘)式分拣机租赁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SDSX-2024-001
三、项目概述:济南邮件处理中心(进口场地)日均需处理轻薄件、异形件、收容件等约7.9万件,全部手工处理,效率低、分拣深度浅、断点多、质量差、成本高,为解决上述问题,拟在二楼增配翻盘分拣机一套,预计设计120格口,设计处理效率为9000件/小时。拟采用租赁方式,租期三年。
四、招标内容:租赁翻盘分拣机一套,格口120,设计处理效率为9000件/小时,租赁期3年,总预算162万元。详细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162 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技术和售后服务等方面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包含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如代理商投标,须取得生产厂家唯一授权;
3.投标人2022年-2023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100万元以上或年租赁业绩50万元以上,须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发票复印件盖章、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须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
6.供应商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中标年租赁费用的5%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缴付金额,缴付履约保证金并支付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项下义务的保证,如到期仍未缴足保证金的,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合同期(租赁期)满后,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的情形下,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结清各项款项、考核项等费用后,剩余保证金退还给供应商(不计利息)。须提供承诺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1.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
12.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13.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
14.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01月09日至2024年01月14 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