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仁寿县2023年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珠嘉镇)(项目名称)已由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仁发改【2023】18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珠嘉镇三溪社区、花园社区、棚村村、顺龙村。
2.1.2 建设规模:在仁寿县珠嘉镇三溪社区、花园社区、顺龙村、棚村村进行道路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一)三溪社区整治灌溉渠系2公里、新建道路堡坎1处56米、整治山坪塘2口。 (二)棚村村整治灌溉渠系8公里。 (三)花园社区整治灌溉渠系7公里、整治山坪塘 1口。 (四)顺龙村整治灌溉渠0.4 公里。
2.1.3 建设内容:在仁寿县珠嘉镇三溪社区、花园社区、顺龙村、棚村村进行道路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一)三溪社区整治灌溉渠系2公里、新建道路堡坎1处56米、整治山坪塘2口。 (二)棚村村整治灌溉渠系8公里。 (三)花园社区整治灌溉渠系7公里、整治山坪塘 1口。 (四)顺龙村整治灌溉渠0.4 公里。
2.1.4 总投资:898 万元(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6449957.57 元)
2.1.5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1.6 资金来源及比例:省级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
2.1.7 标段划分:1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施工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标段
2.2.2 招标范围与内容: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3 合同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2.4 工程质量要求: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和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质量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2.2.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2.6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0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 500 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4-01-09 00:00起至2024-01-15 23: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1.1 本招标项目仁寿县2023年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珠嘉镇)(项目名称)已由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仁发改【2023】18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仁寿县珠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珠嘉镇三溪社区、花园社区、棚村村、顺龙村。
2.1.2 建设规模:在仁寿县珠嘉镇三溪社区、花园社区、顺龙村、棚村村进行道路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一)三溪社区整治灌溉渠系2公里、新建道路堡坎1处56米、整治山坪塘2口。 (二)棚村村整治灌溉渠系8公里。 (三)花园社区整治灌溉渠系7公里、整治山坪塘 1口。 (四)顺龙村整治灌溉渠0.4 公里。
2.1.3 建设内容:在仁寿县珠嘉镇三溪社区、花园社区、顺龙村、棚村村进行道路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一)三溪社区整治灌溉渠系2公里、新建道路堡坎1处56米、整治山坪塘2口。 (二)棚村村整治灌溉渠系8公里。 (三)花园社区整治灌溉渠系7公里、整治山坪塘 1口。 (四)顺龙村整治灌溉渠0.4 公里。
2.1.4 总投资:898 万元(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6449957.57 元)
2.1.5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1.6 资金来源及比例:省级资金和县级财政资金
2.1.7 标段划分:1 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施工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标段
2.2.2 招标范围与内容: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3 合同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2.4 工程质量要求: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和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质量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2.2.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2.6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0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 500 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4-01-09 00:00起至2024-01-15 23: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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