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市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灾后重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复文号:沙审批审【2023】119号,核准文号:沙审批招标核【2023】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河市水务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沙河市水务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在原址进行灾后重建,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供水人口14.0767万人,供水规模11261m3/d。修复重建管道137.6km,维修和配套消毒设备10套,新建机井9眼,修复重建水池47座等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2.3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招标人指定地点);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5计划工期:2024年6月底前完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3.3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09 00:00至2024-01-15 23: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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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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