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于视线追踪的座舱混合视野观察效果仿真系统1,招标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基于视线追踪的座舱混合视野观察效果仿真系统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
2.2 招标项目名称:基于视线追踪的座舱混合视野观察效果仿真系统1。
2.3 数量:各1套。
2.4 设备主要功能要求:
基于视线追踪的座舱混合视野观察效果仿真系统1分为:图像综合处理仿真子系统、人眼视觉系统仿真模型生成子系统、基于视线追踪的视域评价子系统、人眼感知效果评价子系统和座舱光环境仿真分析子系统五个部分构成。
2.4.1图像综合处理仿真子系统
a)具备图像处理功能,包含图像拼接、剪裁、融合、视角变换、字符叠加、延时切换、分辨率切换、亮度调节等功能;
b)具备视景显示效果的仿真功能,输出视频分辨率不低于4K,具备视景系统具备分辨率调节功能。
2.4.2人眼视觉系统仿真模型生成子系统
a)具备人眼观察特性仿真功能;
b)具备特性参数设置功能;
c)具备人眼观察效果仿真功能。
2.4.3基于视线追踪的视域评价子系统
具备不同眼位下飞行员动态观察座舱内外视野可视性评价分析功能。
2.4.4人眼感知效果评价子系统
具备动态视景环境下的人眼观察效果评价分析功能。
2.4.5座舱光环境仿真分析子系统
a)具备太阳光/月光、云层反射光、天空环境光等光环境仿真功能;
b)具备照射角度、色温、照度等综合控制和大屏眩光仿真功能;
c)具备光环境与飞机运动综合作用下的人眼外视景观察效果评价功能。
2.5 交货地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所区内。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3个月内完成系统最终交付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可提供自有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情况,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两张截图)为准,若投标人为企业,还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以现场查询结果截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两张截图)为准。
(4)投标人须提交《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不适用)。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2020年至今签订合同的类似项目业绩1份,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需显示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甲乙双方盖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5日17时(北京时间),(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基于视线追踪的座舱混合视野观察效果仿真系统1,招标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基于视线追踪的座舱混合视野观察效果仿真系统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
2.2 招标项目名称:基于视线追踪的座舱混合视野观察效果仿真系统1。
2.3 数量:各1套。
2.4 设备主要功能要求:
基于视线追踪的座舱混合视野观察效果仿真系统1分为:图像综合处理仿真子系统、人眼视觉系统仿真模型生成子系统、基于视线追踪的视域评价子系统、人眼感知效果评价子系统和座舱光环境仿真分析子系统五个部分构成。
2.4.1图像综合处理仿真子系统
a)具备图像处理功能,包含图像拼接、剪裁、融合、视角变换、字符叠加、延时切换、分辨率切换、亮度调节等功能;
b)具备视景显示效果的仿真功能,输出视频分辨率不低于4K,具备视景系统具备分辨率调节功能。
2.4.2人眼视觉系统仿真模型生成子系统
a)具备人眼观察特性仿真功能;
b)具备特性参数设置功能;
c)具备人眼观察效果仿真功能。
2.4.3基于视线追踪的视域评价子系统
具备不同眼位下飞行员动态观察座舱内外视野可视性评价分析功能。
2.4.4人眼感知效果评价子系统
具备动态视景环境下的人眼观察效果评价分析功能。
2.4.5座舱光环境仿真分析子系统
a)具备太阳光/月光、云层反射光、天空环境光等光环境仿真功能;
b)具备照射角度、色温、照度等综合控制和大屏眩光仿真功能;
c)具备光环境与飞机运动综合作用下的人眼外视景观察效果评价功能。
2.5 交货地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所区内。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3个月内完成系统最终交付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可提供自有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情况,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两张截图)为准,若投标人为企业,还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以现场查询结果截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两张截图)为准。
(4)投标人须提交《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不适用)。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2020年至今签订合同的类似项目业绩1份,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需显示项目名称、合同主要内容、甲乙双方盖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5日17时(北京时间),(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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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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