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建320585004205GB02356号地块住宅用房(安置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桩基、材料质量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
报价要求:检测费取费标准:桩基检测费用按静载试验35元/10KN、低应变检测15元/根、高应变检测2500元/根、声测法100元/米,建筑材料及其它按《苏州市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参考价》(2022版)下浮30%计取(检测数量按实结算,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180万元)。
采购需求:新建320585004205GB02356号地块住宅用房(安置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桩基、材料质量检测服务,主要包括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等专业工程的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墙体屋面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等检测。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500天(具体同施工工期,开始时间由采购人通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定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地基基础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2)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
备注:注册地不在太仓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含省外的检测机构)到太仓市开展检测业务,应符合苏建质〔2006〕36号文规定。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标底编制、招标代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外)。
(4)参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依法获取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有效报名时间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6日17:00分(北京时间)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
报价要求:检测费取费标准:桩基检测费用按静载试验35元/10KN、低应变检测15元/根、高应变检测2500元/根、声测法100元/米,建筑材料及其它按《苏州市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参考价》(2022版)下浮30%计取(检测数量按实结算,最终结算总价不得超过180万元)。
采购需求:新建320585004205GB02356号地块住宅用房(安置房)及其配套用房项目桩基、材料质量检测服务,主要包括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等专业工程的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墙体屋面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等检测。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500天(具体同施工工期,开始时间由采购人通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定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地基基础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2)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
备注:注册地不在太仓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含省外的检测机构)到太仓市开展检测业务,应符合苏建质〔2006〕36号文规定。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标底编制、招标代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外)。
(4)参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依法获取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有效报名时间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6日17:00分(北京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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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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