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G311连栾线陶湾至庙底前桥路面预养护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12-410324-04-01-550045)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招标人为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G311连栾线陶湾至庙底前桥路面预养护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12-410324-04-01-550045)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23-12-3
3、项目编号:栾川工施招标(2024)0003号
4、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5028300元
5、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6、项目概况: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G311连栾线陶湾至庙底前桥路面预养护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12-410324-04-01-550045),本次拟实施项目位于G311线栾川县陶湾镇,该工程现有道路技术标准为路基宽12m,路面宽10.5m,沥青混凝土面层,设计时速60km/h。现有路面已出现轻微裂缝、车辙、坑槽、龟裂等病害,需及时进行养护处理。设计标准为:将原路面龟裂、沉陷较多的路面,进行挖除重新加铺后,全线统一做乳化沥青粘层+1cm改性沥青同步碎石封层+1cm微表处(MS-3型),并重新施划道路热熔标线。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答疑(如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如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8、计划工期: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9、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10、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1、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类)须在有效期内,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1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文件中附查询结果截图,以评审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被交通运输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定信用等级为 D 级(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将不予以接受;(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于2024年01月09日至2024年01月15日24:00,(请登录)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G311连栾线陶湾至庙底前桥路面预养护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12-410324-04-01-550045)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招标人为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G311连栾线陶湾至庙底前桥路面预养护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12-410324-04-01-550045)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23-12-3
3、项目编号:栾川工施招标(2024)0003号
4、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5028300元
5、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6、项目概况:栾川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G311连栾线陶湾至庙底前桥路面预养护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12-410324-04-01-550045),本次拟实施项目位于G311线栾川县陶湾镇,该工程现有道路技术标准为路基宽12m,路面宽10.5m,沥青混凝土面层,设计时速60km/h。现有路面已出现轻微裂缝、车辙、坑槽、龟裂等病害,需及时进行养护处理。设计标准为:将原路面龟裂、沉陷较多的路面,进行挖除重新加铺后,全线统一做乳化沥青粘层+1cm改性沥青同步碎石封层+1cm微表处(MS-3型),并重新施划道路热熔标线。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答疑(如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如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8、计划工期: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9、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10、安全生产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1、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类)须在有效期内,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1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文件中附查询结果截图,以评审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被交通运输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定信用等级为 D 级(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将不予以接受;(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于2024年01月09日至2024年01月15日24:00,(请登录)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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