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全行员工节日慰问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2024-GZ-0002
1.3 (请登录)
1.4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对招标人员工节日慰问品进行采购,招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不包含退休、外包、派遣员工),预计4000人。本次采购预估总金额2560.00万元,其中2024年预算800万。第2025年、2026年2年总金额最高不超1760万元(届时以当年具体预算审批为准),最终以当年最新有效制度执行。具体服务内容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书。
1.5服务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1.7标包/中标单位/份额划分
1.7.1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2本项目确定3家中标单位。
1.8付款方式
在招标人确认供应商交付慰问品的6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需提供清晰明确的商品清单、发货明细,抬头、税号正确的全额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收到正确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全部货款。具体付款要求详见合同模板。
1.9招标控制价:
增值率控制价5%(投标人的投标增值率不得低于5%,投标增值率=(投标呈现面额-2000元)/2000元,具体详见报价一览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未被责令破产;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不存在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指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注:需提供承诺(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或另行出具承诺均可)。
2.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内容为准)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存在以下任何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对其他投标人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投标人之间直接或者间接同被第三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合计均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之间除外);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投标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5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6投标人须提供“与招标人存在的在途诉讼或在途投诉或未决争议情况或存在影响招标人正常经营的情况”,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如经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存在虚假填报的,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2.7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
2.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须提供:(1)投标人2023年9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投标人2023年9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9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5日(北京时间);
1.1 项目名称: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全行员工节日慰问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2024-GZ-0002
1.3 (请登录)
1.4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对招标人员工节日慰问品进行采购,招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不包含退休、外包、派遣员工),预计4000人。本次采购预估总金额2560.00万元,其中2024年预算800万。第2025年、2026年2年总金额最高不超1760万元(届时以当年具体预算审批为准),最终以当年最新有效制度执行。具体服务内容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书。
1.5服务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1.7标包/中标单位/份额划分
1.7.1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2本项目确定3家中标单位。
1.8付款方式
在招标人确认供应商交付慰问品的60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需提供清晰明确的商品清单、发货明细,抬头、税号正确的全额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收到正确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全部货款。具体付款要求详见合同模板。
1.9招标控制价:
增值率控制价5%(投标人的投标增值率不得低于5%,投标增值率=(投标呈现面额-2000元)/2000元,具体详见报价一览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未被责令破产;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不存在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指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注:需提供承诺(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或另行出具承诺均可)。
2.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内容为准)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存在以下任何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对其他投标人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投标人之间直接或者间接同被第三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合计均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之间除外);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投标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5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6投标人须提供“与招标人存在的在途诉讼或在途投诉或未决争议情况或存在影响招标人正常经营的情况”,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如经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存在虚假填报的,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2.7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
2.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须提供:(1)投标人2023年9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投标人2023年9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9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5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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