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4-2025 年浙江联通公众市场集中运营业务外包采购。
1.2 采购内容:2024-2025 年浙江联通公众市场集中运营业务外包采购,采购预算
3316.8 万元(不含税)。
1.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1.4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5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6 本项目中选人数量:1 名,份额 100%。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统一折扣系数(非下浮率)为 90%。应答人应答报价高
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
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同
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 应答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 应答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和 2022 年经
第三方审计出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在期间或之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年份起
经第三方审计出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2.4 合规承诺:应答人须承诺生产各环节不会出现任何实名制违规问题。若中选后在
实际生产环节因违规操作给采购人带来相关处罚由应答人承担(提供承诺函)。
2.5 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拟配置的现场生产人员不少于 50 人。若订单量增加时需
按联通方要求增加人员(提供承诺函)。
2.6 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数
字化生态运营或数字化平台开发支撑或全流程订单生产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相关业绩累计
合同总金额不小于 500 万元。
注: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服务内容页、
合同金额页);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扫描件,要求同
上。业绩时间以单个合同或框架订单时间或相关发票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个合同或框架
订单金额或框架相关发票为准。
2.7 本地化服务:①应答人若已在杭州设立办事机构,则须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
租赁合同;②应答人若未在杭州设立办事机构,则须承诺中选后 30 日内在杭州设立办事机
构(提供承诺函)。
2.8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9 应答人未在工信部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中国联通(或浙江联通)禁入型黑名单的
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
2.10 应答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应答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 2 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
图;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
网站截图。
2.11 其他承诺: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
答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提供承诺函)。
(2)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
关系,如有虚假,应答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3)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
无关联关系,应答人不是采购方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
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1.1 项目概况:2024-2025 年浙江联通公众市场集中运营业务外包采购。
1.2 采购内容:2024-2025 年浙江联通公众市场集中运营业务外包采购,采购预算
3316.8 万元(不含税)。
1.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1.4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5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6 本项目中选人数量:1 名,份额 100%。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统一折扣系数(非下浮率)为 90%。应答人应答报价高
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
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同
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 应答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 应答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 年和 2022 年经
第三方审计出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在期间或之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年份起
经第三方审计出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2.4 合规承诺:应答人须承诺生产各环节不会出现任何实名制违规问题。若中选后在
实际生产环节因违规操作给采购人带来相关处罚由应答人承担(提供承诺函)。
2.5 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拟配置的现场生产人员不少于 50 人。若订单量增加时需
按联通方要求增加人员(提供承诺函)。
2.6 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数
字化生态运营或数字化平台开发支撑或全流程订单生产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相关业绩累计
合同总金额不小于 500 万元。
注: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服务内容页、
合同金额页);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扫描件,要求同
上。业绩时间以单个合同或框架订单时间或相关发票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个合同或框架
订单金额或框架相关发票为准。
2.7 本地化服务:①应答人若已在杭州设立办事机构,则须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
租赁合同;②应答人若未在杭州设立办事机构,则须承诺中选后 30 日内在杭州设立办事机
构(提供承诺函)。
2.8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9 应答人未在工信部违法失约信息名单、中国联通(或浙江联通)禁入型黑名单的
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
2.10 应答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应答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 2 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
图;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
网站截图。
2.11 其他承诺: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
答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提供承诺函)。
(2)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
关系,如有虚假,应答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3)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
无关联关系,应答人不是采购方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
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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