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聚隆化工2024年度高、低沸物及精馏残渣处置项目二次已由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以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低沸物及精馏残渣处置项目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100% ,招标人为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沧州聚隆化工2024年度高、低沸物及精馏残渣处置项目二次;2.1.2服务地点: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2.2招标范围: 2024年度转移处置高沸物(重组分)HW11(261-113-11)、低沸物(轻组分)HW11(261-113-11)、精馏残渣HW11(261-032-11),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招标范围: 2024年度转移处置高沸物(重组分)HW11(261-113-11)、低沸物(轻组分)HW11(261-113-11)、精馏残渣HW11(261-032-11),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资质要求:(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具有本项目处置危险废物相应类别(本次处置废物的危废代码为261-113-11、261-032-11),处置方式为利用,并且危废代码261-113-11的处置能力大于1.4万吨/年;(3)运输车辆中至少一辆具有气液平衡装、卸车功能(运输车辆可以是投标单位自备,也可以外协);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附注;3.1.3业绩要求: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同时具有危废代码为261-113-11、261-032-11类的处置业绩或两个分别为危废代码为261-113-11、261-032-11的处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扫描件(首页、能反映处置废物类别、签字盖章页等);3.1.4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附注
3.1.3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1.4其他要求:无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09 09:00 至 2024-01-1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 沧州聚隆化工2024年度高、低沸物及精馏残渣处置项目二次已由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以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度高、低沸物及精馏残渣处置项目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100% ,招标人为 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沧州聚隆化工2024年度高、低沸物及精馏残渣处置项目二次;2.1.2服务地点: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2.2招标范围: 2024年度转移处置高沸物(重组分)HW11(261-113-11)、低沸物(轻组分)HW11(261-113-11)、精馏残渣HW11(261-032-11),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招标范围: 2024年度转移处置高沸物(重组分)HW11(261-113-11)、低沸物(轻组分)HW11(261-113-11)、精馏残渣HW11(261-032-11),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资质要求:(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具有本项目处置危险废物相应类别(本次处置废物的危废代码为261-113-11、261-032-11),处置方式为利用,并且危废代码261-113-11的处置能力大于1.4万吨/年;(3)运输车辆中至少一辆具有气液平衡装、卸车功能(运输车辆可以是投标单位自备,也可以外协);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附注;3.1.3业绩要求: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同时具有危废代码为261-113-11、261-032-11类的处置业绩或两个分别为危废代码为261-113-11、261-032-11的处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扫描件(首页、能反映处置废物类别、签字盖章页等);3.1.4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附注
3.1.3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1.4其他要求:无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09 09:00 至 2024-01-1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