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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城市道路排水升级改造项目监理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城市道路排水升级改造项目监理已由南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发》[2021]43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南岔县市政设施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申请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南岔县市政设施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岔县南岔镇;
2.2建设规模:项目改造13条道路,总长10.66km,总面积125589㎡。其中包括:1、建国街长1.581km,面积18152.957㎡;2、铁工路全长0.309km,面积3073.167㎡;3、通山路全长1.912km,面积30506㎡;4、学安街全长2.022km,面积16336㎡;5、西水路全长1.105km,面积11679㎡;6、联合街全长0.654km,面积10073㎡;7、民主街全长0.716km,面积8587㎡;8、技校路全长0.989km,面积8028㎡;9、兴林路全长0.294km,面积5154㎡;10、通河路(三永街南段)全长0.451km,面积4966㎡;11、通河路旧线恢复全长0.468km,面积2809㎡;12、兴林西路全长0.06km,面积5430㎡;13、高级中学连接线及广场罩面全长0.099km,面积795㎡;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等。
2.3监理服务期限:2024年04月20日-2025年07月20日;456日历天;
2.4最高投标限价:85万元;
2.5招标范围:所有施工阶段的全部监理内容;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此为第三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拟派项目总监(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总监提供本人近三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在本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附缴纳人员明细且人员相关信息且准确完整),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上述人员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培训证书。
近三年(2020-2022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自行对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班组成员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权合同。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存在以上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下载时间为2024年01月0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1月1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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