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汉中市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中市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自然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7)书面声明: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08日至 2024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 08: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1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汉中市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中市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 | 1,2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自然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7)书面声明: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08日至 2024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 08: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19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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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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