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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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GS-FZ-2023-1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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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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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车辆维修保养项目(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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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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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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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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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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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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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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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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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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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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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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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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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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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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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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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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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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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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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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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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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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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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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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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筹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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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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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节约车辆维修成本,提高维修保养质量,确保公司车辆安全运营,公司拟在济宁地区选择3家技术好、价格优、能维修多种车型的维修单位,项目服务期为2年。车辆数量、维修保养项目根据车辆实际情况有所变动,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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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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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轿车、越野车、皮卡车以及中巴等车型的维修保养,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大修、中小修等各种故障的修理、维护保养等服务工作。工程车辆作业前、后的保养维护;养护设备、除雪设备、清障等设备的整车及零配件日常维修,加装、改装除雪装置等服务。 本项目共划分两个合同段:合同段1为乘用车辆维修保养,选择2家维修单位;合同段2为工程车辆维修保养,选择1家维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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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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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价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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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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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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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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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 (2020 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独立完成 1个所投合同段类似车辆维修保养的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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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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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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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供应商单位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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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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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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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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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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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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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2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2__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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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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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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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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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2024-01-06 09:00至2024-01-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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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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