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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土地储备中心泾河新城未回迁群众2024年春节慰问品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7 收藏项目

项目概况
泾河新城未回迁群众2024年春节慰问品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GJ-2023-1229
项目名称:泾河新城未回迁群众2024年春节慰问品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04,52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河新城未回迁群众2024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4,52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4,52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物资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04,520.00 1,604,52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泾河新城未回迁群众2024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泾河新城未回迁群众2024年春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只需提供身份证; 
(3)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查询)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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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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