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局集团公司南宁供电段GYK-160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运行揭示自动复核设备采购、柳州供电段故障定位装置采购(招标编号:宁物招〔2023〕524号)招标人为南宁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术改造。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运行揭示自动复核设备、柳州供电段故障定位装置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第1包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运行揭示自动复核设备1套。
第2包故障定位装置15套。
物资明细表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3.1.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1.3.投标人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3.1.4.各包件专业资质:
第1包: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运行揭示自动复核设备:
(1)所投产品取得有效CRCC认证证书。
(2)不接受代理商与联合体参加。
第2包:故障定位装置:
(1)所投产品通过国铁集团或铁路局集团公司组织的技术评审或鉴定。
(2)所投同型号(可不同规格)产品取得具有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2020年以来在全国铁路的销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至少1份,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供电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满足铁路运供设备电〔2012〕32号文要求)。
(4)投标人通过ISO9000或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
3.2.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4年1月5日 12:00至2024年1月11日 00:00(北京时间)(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第1包: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运行揭示自动复核设备:100元、第2包:故障定位装置:1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 15:00。
本招标项目南宁局集团公司南宁供电段GYK-160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运行揭示自动复核设备采购、柳州供电段故障定位装置采购(招标编号:宁物招〔2023〕524号)招标人为南宁局-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术改造。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运行揭示自动复核设备、柳州供电段故障定位装置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第1包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运行揭示自动复核设备1套。
第2包故障定位装置15套。
物资明细表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3.1.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1.3.投标人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3.1.4.各包件专业资质:
第1包: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运行揭示自动复核设备:
(1)所投产品取得有效CRCC认证证书。
(2)不接受代理商与联合体参加。
第2包:故障定位装置:
(1)所投产品通过国铁集团或铁路局集团公司组织的技术评审或鉴定。
(2)所投同型号(可不同规格)产品取得具有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2020年以来在全国铁路的销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至少1份,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供电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满足铁路运供设备电〔2012〕32号文要求)。
(4)投标人通过ISO9000或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
3.2.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4年1月5日 12:00至2024年1月11日 00:00(北京时间)(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第1包: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运行揭示自动复核设备:100元、第2包:故障定位装置:1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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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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