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智能营销辅助工具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
1.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智能营销辅助工具采购项目
1.2.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金融智能营销辅助工具的采购,主要包含金融智能营销类APP或小程序功能模块,提供多种模版供选择,如综合理财、券商版、保险版、基金版、三农版等,需提供342个账号及相关功能和服务。
1.2.3预算金额:采购预算为9.99万元(含税)。采购预算金额为采购人根据采购经验和采购需求为基础进行的预估,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1.3服务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4 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其中备注:报价应为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增值税等所有相关费用,采购不再支付其他费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具体如下: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书、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人员且承诺项目管理人员成交后负责本项目统筹、对接、人员安排等工作。(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6供应商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8本项目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项目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1供应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含有“财经”、“基金”字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售价:
2024年1月6日至2024年1月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智能营销辅助工具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
1.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智能营销辅助工具采购项目
1.2.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金融智能营销辅助工具的采购,主要包含金融智能营销类APP或小程序功能模块,提供多种模版供选择,如综合理财、券商版、保险版、基金版、三农版等,需提供342个账号及相关功能和服务。
1.2.3预算金额:采购预算为9.99万元(含税)。采购预算金额为采购人根据采购经验和采购需求为基础进行的预估,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1.3服务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4 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其中备注:报价应为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增值税等所有相关费用,采购不再支付其他费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具体如下:
| 环节名称 | 最高单价限价(元/个) | 预估需求账号(个) |
| 金融智能营销类辅助工具功能模块及服务 | 292 | 342 |
2.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书、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3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人员且承诺项目管理人员成交后负责本项目统筹、对接、人员安排等工作。(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6供应商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申请、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8本项目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项目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1供应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含有“财经”、“基金”字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售价:
2024年1月6日至2024年1月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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