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钟秀街道城东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综合楼外聘保安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预算:17万
三、项目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4、供应商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格证书。
5、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6、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形式。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八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磋商,或者认定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的,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月17日14时30分
二、项目预算:17万
三、项目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4、供应商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格证书。
5、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6、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形式。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八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磋商,或者认定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的,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月17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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