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潘窑征收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项目招标人为南京雨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混合,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B、C组团DTU等设备材料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潘窑征收安置房(经济适用房)项目招标人为南京雨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混合,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B、C组团DTU等设备材料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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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 |
南京市雨花台区,东至宁芜公路、南至凤仪路、西至龙飞路、北至凤汇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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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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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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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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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 |
B、C组团DTU等设备材料采购及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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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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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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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招标人项目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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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
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书后按通知书批次要求15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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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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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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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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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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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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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业绩,投标设备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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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变配电设备供货业绩(合同内容必须含有计量表箱);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时间以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上载明的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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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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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d、投标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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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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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②本项目是集合型设备采购,考虑到实际情况,针对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3条现明确要求:如投标人为代理商,仅须提供“计量表箱”的制造商唯一专项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③投标人需确保该项目符合招标人及南京市供电相关部门的要求,一次性通过招标人及供电部门验收并确保按时送电,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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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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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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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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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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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26 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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