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郧西县上津镇保障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EPC)已由郧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西发改审批【2017】1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郧西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郧西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郧西县上津镇。 建设规模:雨水、污水分支管道及居民污水接入工程共计6463米,综合管廊强弱电进入用户分支部分共计39356米,人行道砖铺装工程共17416平方米,市政改造共3023平方米等。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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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协助配合业主办理工程前期手续,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31 合同估算价:2926.2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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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 2900万元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类似业绩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施工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单位。(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和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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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请于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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