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公告内容 | ||||||||||||||||
| 1.招标条件 | ||||||||||||||||
|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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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 | ||||||||||||||||
| ZO24010014,包钢庆华煤气净化系统VOCs气体综合治理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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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为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和《内蒙古自治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内政办发(2018)87号)相关要求,需对煤气净化区域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工程,使煤气净化区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相关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实现区域挥发性有机物(VOCs)达标排放和区域无异味。煤气净化VOCs气体综合治理项目改造范围包括化产冷鼓、脱硫、硫铵、粗苯、综合罐区和装车台等工序对冷鼓、洗脱苯、脱硫、综合罐区储槽尾气进行VOCs气体进行收集治理,煤气净化系统低氧VOCs放散点尾气,通过闭环收集结合氮封、排气控制系统将该类VOCs尾气输送至煤气负压系统,直接进行回收。高氧VOCs放散点尾气,通过后端负压风机收集至VOCs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引入焦炉进行配风助燃。 招标范围: 1、前期准备阶段:参与设计协调、审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施工需求、施工单位资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施工进度网络管理等相关工作。 2、施工阶段:设备设施拆除改造方案的审查优化、施工图纸的审查、工程量的审核与确认、工程进度监督、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安全、质量、投资等问题的管理监督工作。 3、竣工阶段:组织对设备进行调试验收、施工缺陷的处理工作、竣工结(决)算报告的审核与确认、项目实际投资与概算的对比分析、相关指标的统计、工程资料的整理与归档、项目报告的编制与确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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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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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1/10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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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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