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 新疆巴里坤民用机场工程特种车辆采购(六标段)已由 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巴里坤蒲辉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民航发展基金、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预算资金30%,民航发展资金50%,地方配套20%,招标人为 巴里坤蒲辉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拟采购清水车1辆;污水车1辆;客梯车1辆;客梯车(新能源)1辆;行李传送车2辆;手推客梯车2辆。 2.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运抵新疆巴里坤民用机场。 2.3交货地点:新疆巴里坤民用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2 拟供货物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者是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上已通告的设备且在有效期内。 3.3对投标人失信行为的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后的网页查询结果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4-01-05 17:00:00至 2024-01-05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00元,售后不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拟采购清水车1辆;污水车1辆;客梯车1辆;客梯车(新能源)1辆;行李传送车2辆;手推客梯车2辆。 2.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运抵新疆巴里坤民用机场。 2.3交货地点:新疆巴里坤民用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2 拟供货物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者是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上已通告的设备且在有效期内。 3.3对投标人失信行为的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后的网页查询结果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4-01-05 17:00:00至 2024-01-05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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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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