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安保服务招标项目
二、项目地点
广州市区地点(见用户需求书附件),后续如有增加再增加地址。
三、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四、项目服务费
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9万元/年,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结束后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继续续签。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否则否决投标。
五、招标项目内容: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安保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的内容,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在广州市进行工商登记并持有广东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证明材料:广东省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持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持有广州市公安局核发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证明材料: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具有3个或以上单项不低于人民币350万元的安保服务项目业绩(提交服务合同(合同名称、客户名称、服务清单、合同签订的主要条款)或用户证明复印件,不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投标人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页面并加盖公章(未提交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后附在投标文件中);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按要求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作否决投标处理);
7.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无重大事故及不良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并不限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取消营业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等(提供声明函);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当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将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八、投标登记
有兴趣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1月5日起至2024年1月9日期间(全天)(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本公告第九条。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安保服务招标项目
二、项目地点
广州市区地点(见用户需求书附件),后续如有增加再增加地址。
三、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四、项目服务费
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9万元/年,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结束后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继续续签。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否则否决投标。
五、招标项目内容: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安保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的内容,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在广州市进行工商登记并持有广东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证明材料:广东省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持有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持有广州市公安局核发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证明》。(证明材料: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具有3个或以上单项不低于人民币350万元的安保服务项目业绩(提交服务合同(合同名称、客户名称、服务清单、合同签订的主要条款)或用户证明复印件,不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投标人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页面并加盖公章(未提交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后附在投标文件中);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按要求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作否决投标处理);
7.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无重大事故及不良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并不限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取消营业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等(提供声明函);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当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将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八、投标登记
有兴趣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1月5日起至2024年1月9日期间(全天)(请登录)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本公告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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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安保服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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