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盛花苑阳台污水完善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靖江市华力管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长盛花苑阳台污水完善工程(标段名称)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靖江市
2.2建设规模:小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标段编号: 32128
2.3.2标段名称: 长盛花苑阳台污水完善工程
2.3.3发包内容: 给排水工程
2.3.4合同估算价: 2208825.36元
2.3.5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4 付款方式:①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40%;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付至审计价的70%;③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后按审计价一次性付清;④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与支付款项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5)其他
①☑自 2021 年 12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 2021 年 12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自 2021 年 12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6)☑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3年 10月-2023年 12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无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01月05日至 2024 年 01月12日;
本招标项目长盛花苑阳台污水完善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靖江市华力管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长盛花苑阳台污水完善工程(标段名称)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靖江市
2.2建设规模:小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标段编号: 32128
2.3.2标段名称: 长盛花苑阳台污水完善工程
2.3.3发包内容: 给排水工程
2.3.4合同估算价: 2208825.36元
2.3.5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4 付款方式:①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40%;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付至审计价的70%;③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后按审计价一次性付清;④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与支付款项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5)其他
①☑自 2021 年 12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 2021 年 12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自 2021 年 12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6)☑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3年 10月-2023年 12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无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01月05日至 2024 年 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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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长盛花苑阳台污水完善工程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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