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概况 | |
| 潍柴(烟台)新能源产业园一期一阶段项目,为潍柴独资公司—潍柴(烟台)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建设,占地249.5亩,用地面积约16.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名称:潍柴(烟台)新能源产业园一期一阶段项目建安工程 |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采购内容:一标段:5号厂房(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结构为两层钢结构框架厂房);二标段:6号厂房、7号厂房(建筑总面积约4.8万平方米,其中6号厂房结构为两层钢结构框架厂房、7号厂房为门式钢架结构)。潍柴(烟台)新能源产业园一期一阶段项目建安工程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所有建安工程的施工(不含洁净室装饰装修工程及其安装工程)。 |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房建总承包特级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一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至本工程开标前,至少具有三项合同额不低于2亿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工业类厂房总承包施工业绩(必须竣工验收投用)。 2.其它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小于30000万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个年度的(自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止(5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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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请登录) |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2-05 09: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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