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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烟台)新能源产业园一期—潍柴弗迪电池建设项目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5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
潍柴(烟台)新能源产业园一期—潍柴弗迪电池建设项目,为潍柴弗迪电池有限公司出资建设,占地757.5亩,用地面积约50.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8万平方米。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潍柴(烟台)新能源产业园一期—潍柴弗迪电池建设项目建安工程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一标段:1号厂房、1号能源中心、1号食堂(建筑面积约11.6万平方米,1号厂房、1号能源中心结构为单层钢结构框架厂房、1号食堂结构为多层钢结构框架厂房);二标段:2号厂房、3号厂房、4号厂房、废水站、丙类辅料仓库(建筑面积约8.2万平方米,2号厂房、3号厂房结构为单层钢结构框架厂房、4号厂房结构为钢排架厂房、废水站、丙类辅料仓库为单层钢结构框架库房)。潍柴(烟台)新能源产业园一期—潍柴弗迪电池建设项目建安工程招标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所有建安工程的施工(不含洁净室装饰装修工程及其安装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房建总承包特级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一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至本工程开标前,至少具有三项合同额不低于2亿元或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工业类厂房总承包施工业绩(必须竣工验收投用)。
2.其它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小于50000万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个年度的(自2020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止(5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
四、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2-05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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