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华为岗头金园单身公寓项目机电工程水电劳务分包】
2.工程概况:【项目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地块东侧为广东实验中学及项目间50米宽公共绿地,南侧为象塘路,西侧为坂李大道,北侧为五合大道、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7.5万余平方、工期2023年7月1日,竣工时间2025年4月15日,工作总日历天数:622日历天等】。
3.标段划分:【如“本工程六个标段,即水电工程水电1-6班”】。
4.招标内容:【华为岗头金园单身公寓项目机电工程。承包范围:安装华为岗头金园单身公寓项目中标段一:3-4楼及地下室B1-3、B1-7、B1-8、B1-9区域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成品支架工程;标段二:5-7楼及地下室B1-1 、B1-2、B1-6、B1-10 、B1-14、B1-15区域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成品支架工程;标段三:8-10楼及地下室B1-20、B1-21、B1-22、B1-26、B1-27、B1-28、B1-29区域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成品支架工程;标段四:13-19楼及C区域地下室负一层、C区域地下室负二层区域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成品支架工程;标段五:1-2楼、11-12楼及地下室B1-11、B1-12、B1-13、B1-16、B1-17、B1-18、B1-19、B1-23、B1-24、B1-25、B1-30;标段六: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成品支架改造工程相关的所有设备、管线,并包括各系统的施工、报验、算量、图纸深化、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应急照明系统、智能照明系统等)、试运行、验收、配合提供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余分包相互索赔资料)、配合甲供材管理,整改销项直至承包范围中相关工程移交给业主。(主体承包范围以甲方与业主单位为准)。物业或业主提出销项、整改、移交问题等造成的费用增加需考虑在综合报价中。 工程范围不明确或是与其他分包单位工程范围有冲突的,以甲方现场指定范围并以相关书面通知为准。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范围,乙方对此表示无异议,且不能因此对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索赔。】
5.质量要求:【合格,整改销项直至承包范围中相关工程移交给业主】。
6.工期要求:【开工时间:工期2023年7月1日,竣工时间2025年4月15日,工作总日历天数:622日历天(须服从甲方指令要求)】。
7.安全文明要求:【1)原则上要求专业分包单位电动手持工具达到100%,并自行配置登高车机具,登高车按项包干,如项目部发现分包无法满足项目工期需求,项目部可直接租赁登高车满足施工工期,相关费用从劳务进度款扣除。2)劳保用品(安全帽、荧光衣、劳保鞋、安全带等),标准化移动平台、电箱由项目部统一模版后自行采购,实际费用按项包干。3)无安全事故发生】
8.付款条件:【过程中付款至80%,竣工验收完成后至85%,结算完成支付至95%,尾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的支付:乙方维修完成截至保修期结束所报修的工程,并完成相关物业单位签字确认手续后开始退保修金。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结算办理完为前提)】。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 1 】
二、 报名时间:【截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 18 时
1.招标名称:【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华为岗头金园单身公寓项目机电工程水电劳务分包】
2.工程概况:【项目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地块东侧为广东实验中学及项目间50米宽公共绿地,南侧为象塘路,西侧为坂李大道,北侧为五合大道、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7.5万余平方、工期2023年7月1日,竣工时间2025年4月15日,工作总日历天数:622日历天等】。
3.标段划分:【如“本工程六个标段,即水电工程水电1-6班”】。
4.招标内容:【华为岗头金园单身公寓项目机电工程。承包范围:安装华为岗头金园单身公寓项目中标段一:3-4楼及地下室B1-3、B1-7、B1-8、B1-9区域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成品支架工程;标段二:5-7楼及地下室B1-1 、B1-2、B1-6、B1-10 、B1-14、B1-15区域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成品支架工程;标段三:8-10楼及地下室B1-20、B1-21、B1-22、B1-26、B1-27、B1-28、B1-29区域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成品支架工程;标段四:13-19楼及C区域地下室负一层、C区域地下室负二层区域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成品支架工程;标段五:1-2楼、11-12楼及地下室B1-11、B1-12、B1-13、B1-16、B1-17、B1-18、B1-19、B1-23、B1-24、B1-25、B1-30;标段六: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成品支架改造工程相关的所有设备、管线,并包括各系统的施工、报验、算量、图纸深化、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应急照明系统、智能照明系统等)、试运行、验收、配合提供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余分包相互索赔资料)、配合甲供材管理,整改销项直至承包范围中相关工程移交给业主。(主体承包范围以甲方与业主单位为准)。物业或业主提出销项、整改、移交问题等造成的费用增加需考虑在综合报价中。 工程范围不明确或是与其他分包单位工程范围有冲突的,以甲方现场指定范围并以相关书面通知为准。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范围,乙方对此表示无异议,且不能因此对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索赔。】
5.质量要求:【合格,整改销项直至承包范围中相关工程移交给业主】。
6.工期要求:【开工时间:工期2023年7月1日,竣工时间2025年4月15日,工作总日历天数:622日历天(须服从甲方指令要求)】。
7.安全文明要求:【1)原则上要求专业分包单位电动手持工具达到100%,并自行配置登高车机具,登高车按项包干,如项目部发现分包无法满足项目工期需求,项目部可直接租赁登高车满足施工工期,相关费用从劳务进度款扣除。2)劳保用品(安全帽、荧光衣、劳保鞋、安全带等),标准化移动平台、电箱由项目部统一模版后自行采购,实际费用按项包干。3)无安全事故发生】
8.付款条件:【过程中付款至80%,竣工验收完成后至85%,结算完成支付至95%,尾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的支付:乙方维修完成截至保修期结束所报修的工程,并完成相关物业单位签字确认手续后开始退保修金。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结算办理完为前提)】。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 1 】
二、 报名时间:【截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 18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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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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