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海安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后评估(二次)
预算金额:8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8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竞谈需求:详见竞谈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谈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是。(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二、交易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人承担过类似决策类的评估项目业绩。
三、获取竞谈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04日至2024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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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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