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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银庐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数字电子材料及显示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展厅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4-01-04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江西省数字电子材料及显示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展厅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参考价:2315053.99元(最终以结算财政评审价为准)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最低下浮率
简要采购需求
1
江西省数字电子材料及显示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展厅装修工程
1

8%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备注: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最后结算价=结算财政评审价*(1-下浮率)。(下浮率按百分比计算)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2月20日之前完成竣工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根据单位性质提供相应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等,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近两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凭证或承诺函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加盖公章)
2、其它条件
(1)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5日08:00-2024年1月12日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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