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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庐城镇磙桥家园1幢109-110号门面租赁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4 收藏项目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所在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租期(年)
 
租金底价(万元/年)
 
装修保证金(万元)
 
交易保证金(万元)
 
###县庐城镇磙桥家园1幢109-110号门面租赁
 
1-2层
 
框架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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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坐落位置######县庐城镇磙桥家园1幢109-110号门面。
 
2.标的权属情况:上述标的有不动产产权证,产权归庐###市建****公司所有,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3.租赁标的所在小区有物业费,须承租方****公司收取标准自行缴纳。
 
4.租赁标的有关瑕疵须由意向承租人现场勘察了解清楚,按现状出租。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1.租赁房屋的用途作为商业使用。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证载用途及###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市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有安全隐患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3.出租房屋位于居民楼附近,租赁房屋不得经营餐饮、宾馆(旅馆)、足浴(沐浴****网吧(咖)、汽车美容(维修、保养)、机电修配(加工)、禽畜(宠物)饲养等业态;不得从事存在安全隐患、污染扰民、宗教场所、幼儿园、养老院及噪音和刺激性气味业态项目,不得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不得从事违法项目。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租金按年支付(提前三十天一次性交齐年租金),先支付后使用;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后5日内一并交于出租方。(第一年租金按招租成交价一次性收取;后两年每年租金同第一年租金,不递增。)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前三个月总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前提交,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市及其所###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1)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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