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60.00万元;
最高限价:60.00万元;
采购需求:烟台市烟台山医院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购置,具体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以下相关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制造的设备参与投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若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若为所投设备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设备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预算金额:60.00万元;
最高限价:60.00万元;
采购需求:烟台市烟台山医院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购置,具体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以下相关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制造的设备参与投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若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若为所投设备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所投设备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