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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新区供水工程(一期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措施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4 收藏项目
丰顺县新区供水工程(一期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措施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19-441423-76-01-011951
投资项目名称 丰顺县新区供水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丰顺县新区供水工程(一期工程)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措施工程设计
标段(包)名称 /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梅州市丰顺县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有资金或融资
建设内容及规模 约4.9万平方米,包括工程填渣场覆绿、边坡裸露绿化、取水口裸露地面绿化、取水口至水厂沿线裸露地面绿化、隧洞涌水引流、环境(水、大气、垃圾)等污染措施处理等。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变更设计等整个工程项目设计的相关工作、施工现场驻点指导与配合服务。
工期(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任务。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16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相关专业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市政相关专业指:市政、道路、桥梁、路桥、市政道路、市政桥梁、市政路桥、道路与桥梁、道路桥隧、给排水、风景园林等。),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2)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当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月23日18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月 25日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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