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HPZB-2023-365
2、项目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4、招标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招标范围:重大疾病保险,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日常健康管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项目预算:150万元
8、招标类别:服务。
9、招标项目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招标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作为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须为省级及以上分支机构且有总公司的授权书;同一品牌保险公司仅允许一家省级以上分支机构作为供应商参与投标。
2、供应商必须具备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供应商近三年内(即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供应商无以下不良行为(投标人出具投标资格承诺函):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被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限: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8日17:00
1、招标编号:HPZB-2023-365
2、项目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4、招标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招标范围:重大疾病保险,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日常健康管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项目预算:150万元
8、招标类别:服务。
9、招标项目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招标项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作为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须为省级及以上分支机构且有总公司的授权书;同一品牌保险公司仅允许一家省级以上分支机构作为供应商参与投标。
2、供应商必须具备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供应商近三年内(即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供应商无以下不良行为(投标人出具投标资格承诺函):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被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限: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8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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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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