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开招租条件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印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云南财经大学和红河学院国有资产出租的批复>》(云教复〔2023〕125号)相关精神和要求,(请登录)受云南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人)委托,对“云南财经大学龙泉路临街部分商铺公开招租(六)(四次)”采用公开招租方式选定承租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财经大学龙泉路临街部分商铺公开招租(六)(四次);
2.2项目编号:ZZ2301709B030248C3;
2.3招租内容:
注:本项目共分为12个标段,共涉及12间商铺。鉴于学校门禁管理政策,可能存在人员出入校园长期受限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请意向承租人自行考虑相关风险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与本项目竞租,恕招租人、招租代理机构不对意向承租人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具体要求等详见本公开招租文件第五章《招租要求》。
2.4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每年接受招租人不低于2次考核,如考核不合格给予一次整改机会,整改不合格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人进行赔偿。
2.5租赁地点:招租人指定地点。
★2.6本次公开招租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
3.1意向承租人(自然人)资格要求:
3.1.1意向承租人(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3.1.2意向承租人(自然人)参加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前未出现违法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查询记录中显示的“已选条件”须包含意向承租人(自然人)姓名,若搜索结果中出现同名同姓情况须提供非本人的书面声明(原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3.1.3意向承租人(自然人)参加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界面查询结果,所有查询条件须完整填写,执行法院范围须为全国法院(包含地方各级法院)(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3.1.4提供意向承租人(自然人)参加公开招租活动前30日内由银行开具的有效的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本人签字或签章);
3.1.5本次公开招租不接受招租人(云南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招租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员工参加;提供意向承租人(自然人)非招租人(云南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且非招租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书面声明(原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3.1.6意向承租人(自然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竞租文件按无效处理;提供意向承租人(自然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原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3.1.7意向承租人(自然人)若经营餐饮或经营范围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须提供在承租后一个月内办理营业执照并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照的书面承诺(原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3.2意向承租人(法人)资格要求:
3.2.1意向承租人(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2意向承租人(法人)参加公开招租活动前未出现违法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记录中显示的“已选条件”须包含意向承租人(法人)名称;
3.2.3意向承租人(法人)参加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界面查询结果,所有查询条件须完整填写,执行法院范围须为全国法院(包含地方各级法院)(复印件加盖公章);
3.2.4提供意向承租人(法人)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一年的意向承租人(法人)可提供内部财务资料)或提供自竞租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5提供意向承租人(法人)参加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意向承租人(法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2.6意向承租人(法人)在本项目竞租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公开招租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
3.2.7本次公开招租不接受招租人(云南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直接控股或有管理关系的意向承租人(法人)参加,且不接受招租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直接控股或有管理关系的意向承租人(法人)参加;提供意向承租人(法人)非招租人(云南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直接控股或有管理关系的法人,且非招租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直接控股或有管理关系的法人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2.8意向承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自然人)为同一人或者意向承租人(法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自然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竞租文件按无效处理;提供意向承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自然人)不为同一人,且意向承租人(法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自然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2.9意向承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意向承租人(法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法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竞租文件按无效处理;提供意向承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且意向承租人(法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法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2.10意向承租人(法人)若经营餐饮或经营范围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须提供在承租后一个月内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照的书面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4.公开招租文件的获取
4.1 于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获取公开招租文件。
4.3公开招租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标段。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印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云南财经大学和红河学院国有资产出租的批复>》(云教复〔2023〕125号)相关精神和要求,(请登录)受云南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人)委托,对“云南财经大学龙泉路临街部分商铺公开招租(六)(四次)”采用公开招租方式选定承租人。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财经大学龙泉路临街部分商铺公开招租(六)(四次);
2.2项目编号:ZZ2301709B030248C3;
2.3招租内容:
| 标段 | 商铺位置 | 出租面积(㎡) | 评估租金 (元/㎡/月) |
最低限价(元/年) | 经营范围或用途要求 | 租赁终止时间 | 备注 |
| 1 | 龙泉路237号附39号 | 39.80 | 70.00 | 33432.00 | 禁止餐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 | 本项目所有标段均不得销售酒类、管制刀具或有毒有害商品,不得从事卡拉OK、酒吧、网吧、录像室、台球室、电子游戏室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及有噪音污染的经营项目 |
| 2 | 龙泉路237号附42号 | 25.10 | 70.00 | 21084.00 | 服饰、美甲 | ||
| 3 | 龙泉路237号附49号 | 14.52 | 70.00 | 12196.80 | 禁止餐饮 | ||
| 4 | 龙泉路237号附50号 | 9.24 | 70.00 | 7761.60 | 禁止餐饮 | ||
| 5 | 龙泉路237号附31号1405 | 23.05 | 35.00 | 9681.00 | 办公用房 | ||
| 6 | 龙泉路237号附31号1406 | 22.97 | 35.00 | 9647.40 | 办公用房 | ||
| 7 | 龙泉路237号附31号1408 | 29.45 | 35.00 | 12369.00 | 办公用房 | ||
| 8 | 龙泉路237号附31号1503 | 27.00 | 35.00 | 11340.00 | 办公用房 | ||
| 9 | 龙泉路237号附31号1504 | 27.00 | 35.00 | 11340.00 | 办公用房 | ||
| 10 | 龙泉路237号附32号 | 27.10 | 70.00 | 22764.00 | 禁止餐饮 | ||
| 11 | 龙泉路贰幢楼上201号 | 78.00 | 20.00 | 18720.00 | / | ||
| 12 | 龙泉路237号附31号1501 | 29.60 | 35.00 | 12432.00 | 办公用房 |
注:本项目共分为12个标段,共涉及12间商铺。鉴于学校门禁管理政策,可能存在人员出入校园长期受限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请意向承租人自行考虑相关风险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与本项目竞租,恕招租人、招租代理机构不对意向承租人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具体要求等详见本公开招租文件第五章《招租要求》。
2.4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每年接受招租人不低于2次考核,如考核不合格给予一次整改机会,整改不合格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人进行赔偿。
2.5租赁地点:招租人指定地点。
★2.6本次公开招租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
3.1意向承租人(自然人)资格要求:
3.1.1意向承租人(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3.1.2意向承租人(自然人)参加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前未出现违法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查询记录中显示的“已选条件”须包含意向承租人(自然人)姓名,若搜索结果中出现同名同姓情况须提供非本人的书面声明(原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3.1.3意向承租人(自然人)参加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界面查询结果,所有查询条件须完整填写,执行法院范围须为全国法院(包含地方各级法院)(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3.1.4提供意向承租人(自然人)参加公开招租活动前30日内由银行开具的有效的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本人签字或签章);
3.1.5本次公开招租不接受招租人(云南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招租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员工参加;提供意向承租人(自然人)非招租人(云南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且非招租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书面声明(原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3.1.6意向承租人(自然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竞租文件按无效处理;提供意向承租人(自然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原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3.1.7意向承租人(自然人)若经营餐饮或经营范围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须提供在承租后一个月内办理营业执照并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照的书面承诺(原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3.2意向承租人(法人)资格要求:
3.2.1意向承租人(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2意向承租人(法人)参加公开招租活动前未出现违法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记录中显示的“已选条件”须包含意向承租人(法人)名称;
3.2.3意向承租人(法人)参加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界面查询结果,所有查询条件须完整填写,执行法院范围须为全国法院(包含地方各级法院)(复印件加盖公章);
3.2.4提供意向承租人(法人)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一年的意向承租人(法人)可提供内部财务资料)或提供自竞租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5提供意向承租人(法人)参加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意向承租人(法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2.6意向承租人(法人)在本项目竞租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公开招租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
3.2.7本次公开招租不接受招租人(云南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直接控股或有管理关系的意向承租人(法人)参加,且不接受招租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直接控股或有管理关系的意向承租人(法人)参加;提供意向承租人(法人)非招租人(云南财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直接控股或有管理关系的法人,且非招租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直接控股或有管理关系的法人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2.8意向承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自然人)为同一人或者意向承租人(法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自然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竞租文件按无效处理;提供意向承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自然人)不为同一人,且意向承租人(法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自然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2.9意向承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意向承租人(法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法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竞租文件按无效处理;提供意向承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且意向承租人(法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法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2.10意向承租人(法人)若经营餐饮或经营范围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须提供在承租后一个月内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照的书面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4.公开招租文件的获取
4.1 于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获取公开招租文件。
4.3公开招租文件售价:人民币400.00元/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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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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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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