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p4-211400-00016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机关食堂副食品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0万元
最高限价:利润率:15%
采购需求:为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机关食堂提供蔬菜类、水果类、肉禽蛋类、水产类、干调类、粮油类、豆制品类、乳制品类等食品及相应食品的配送服务。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并每月按时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业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请登录)。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5日至 2024年1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编号:Jp4-211400-00016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机关食堂副食品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0万元
最高限价:利润率:15%
采购需求:为葫芦岛市公安局龙港分局机关食堂提供蔬菜类、水果类、肉禽蛋类、水产类、干调类、粮油类、豆制品类、乳制品类等食品及相应食品的配送服务。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并每月按时完成供货(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业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请登录)。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5日至 2024年1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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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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